35. 依公路法第64條規定,汽車運送因車禍導致貨物損毀、滅失之損害賠償,除貨物之性
質、價值於裝載前經託運人聲明,並註明於運送契約外,其賠償金額,以每件多少金
額賠償?
(A)不超過新台幣二千元為限
(B)不超過新台幣三千元為限
(C)不超過新台幣四千元為限
(D)不超過新台幣六千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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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尚無統計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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