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甲向縣政府檢舉鄰人乙所有建物為違章建築,縣政府認定為違章建築,並將核定違章建築通知書及拆除通 知書函送乙,甲依政府資訊公開法向縣政府申請複製該案違建查報紀錄及拆除通知簽文所有檔案。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獲知甲之申請案後,得向縣政府請求交付檢舉人之個人資料,以便溝通
(B)甲得逕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訴訟,請求命縣政府提供拆除通知書
(C)違建查報紀錄及拆除通知簽文檔案,為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之擬稿或準備作業,原則上依法得不予提供
(D)甲對於縣政府駁回其資訊公開請求決定,依法應向高等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命其提供資訊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6), B(47), C(675), D(91), E(0) #4002728
統計: A(6), B(47), C(675), D(91), E(0) #4002728
詳解 (共 5 筆)
#7523319
B 應提訴願➡️課予義務訴訟(非一般給付訴訟的原因,在政府資訊公開法§9、10明訂,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並在中華民國設籍之國民及其所設立之本國法人、團體,得依本法規定申請政府機關提供政府資訊,且應填具申請書。)
C 依同法第 18 條第 1 項第 3 款:「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應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