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依據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含果蔬汁但含量未達多少者,品名應
標示為「○○飲料」或等同意義字樣?
(A) 5%
(B) 10%
(C) 15%
(D) 20%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3), B(1168), C(63), D(37), E(0) #3068235
統計: A(113), B(1168), C(63), D(37), E(0) #3068235
詳解 (共 6 筆)
#7440656
這題考的是食品法規中關於「現場調製飲料」的標示規定,這對於營養師國考來說是務必掌握的法規細節。
答案是 (B) 10%。
? 核心解析:果蔬汁含量標示規定
依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的「連鎖飲料便利商店及速食業之現場調製飲料標示規定」:
-
含量達 10% 以上:品名才可以標示為「○○汁」。
-
含量未達 10%:品名則必須標示為「○○飲料」或「○○風味飲料」。
? 為什麼是 10%?
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為了避免消費者產生誤解。如果品名寫「柳橙汁」,消費者會認為主要成分是柳橙果汁;若果汁含量過低,卻標示為「○○汁」,容易誤導消費者對成分的認知,因此法規強制要求未達 10% 者必須更改品名。
? 考前秒殺「飲料標示」關鍵數據
法規題數字容易混淆,請記住以下這組「10%」與「其他」的對照:
法規速記:
果蔬汁含量 < 10% $\rightarrow$ 品名須標示為 「○○飲料」 或 「○○風味飲料」。
現場調製飲料總糖量/總熱量 $\rightarrow$ 需標示全糖之熱量及糖量(這是另外一個常考的標示義務)。
咖啡因標示 $\rightarrow$ 需標示「總咖啡因含量」或以「紅、黃、綠」燈號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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