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公開發行公司應於每會計年度終了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下列哪一事項?

(A)次一年度稽核計畫

(B)本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C)本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D)稽核人員名冊及所受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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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67), B(29), C(68), D(5), E(0) #3827467

詳解 (共 1 筆)

#7442238

本題的法律依據為我國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第 19 條規定。

根據法規,公開發行公司向主管機關進行內部稽核相關項目的網路公告申報時,各事項皆有嚴格的法定申報時限。其申報時間軸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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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會計年度終了前(12 月底前):公告申報「次一年度稽核計畫」(符合選項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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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每年 1 月底前:申報「稽核人員名冊及所受訓練(去年度進修時數)」(符合選項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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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2 月底前):申報「上一年度(本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符合選項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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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5 月底前):申報「上一年度(本年度)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符合選項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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