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 當購買意外險的被保險人,因為轉換職業的緣故,工作性質有重大改變且危險程度增加。若是這 名被保險人認為不重要而並未告知保險人,屬於下列何種違反告知義務的情況?
(A)詐欺
(B)隱匿
(C)漏報
(D)不違反告知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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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 B(38), C(75), D(8), E(0) #3454204
統計: A(1), B(38), C(75), D(8), E(0) #3454204
詳解 (共 2 筆)
#7390039
保險法中對於違反據實告知(說明)義務的樣態,主要可分為主觀意圖與陳述方式的不同。
題目中提及被保險人是因為「認為不重要」而並未告知,表示他主觀上缺乏欺騙或故意隱瞞的惡意,純粹是出於疏忽、認定錯誤或對風險知識的輕忽。這種應告知而因疏忽未告知的情況,在保險法理上屬於「漏報」(或稱遺漏)。
題目中提及被保險人是因為「認為不重要」而並未告知,表示他主觀上缺乏欺騙或故意隱瞞的惡意,純粹是出於疏忽、認定錯誤或對風險知識的輕忽。這種應告知而因疏忽未告知的情況,在保險法理上屬於「漏報」(或稱遺漏)。
❌ 其他選項錯誤原因
- ❌ (a) 詐欺:必須是要保人或被保險人主觀上有惡意欺騙、意圖不當得利的心態,明知會影響保險公司的核保與對價評估卻故意捏造事實或欺瞞。題目表明其「認為不重要」,故不構成詐欺。 [1]
- ❌ (b) 隱匿:通常指行為人明知該事實非常重要,卻故意不說、企圖掩蓋。這與被保險人因「認為不重要」而漏掉的心理狀態不同。
- ❌ (d) 不違反告知義務:意外險的保費計算與職業風險等級息息相關。轉職且危險程度增加屬於影響保險人評估危險的「重大變更事項」,被保險人依據保險契約與最大誠信原則,具有「危險增加通知義務」。未通知即屬於違反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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