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組內容

三、甲(住所地:彰化縣員林鎮)、乙(住所地:台中縣大雅鄉)二人對丙(住所地: 苗栗縣大湖鄉)負有 100 萬元借款的連帶債務,卻無意清償。丙於今年(以下同) 三月受管轄法院為輔助的宣告,並以其父親丁為輔助人。丙於五月,未告知丁即以 甲、乙為共同被告,起訴請求連帶清償借款 100 萬元。

⑴對於丙提起的訴訟,何法院有第一審管轄權?(10 分)

詳解 (共 3 筆)

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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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3736333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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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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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3736334
2020/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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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ma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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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2556359
201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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