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下班與同事吃飯喝酒後騎腳踏車回家,遭警察 A 攔檢要求進行酒測, 經測量酒測值為吐氣酒精濃度每公升 0.36 毫克。警察 A 遂再向甲要求查驗證件,甲覺得警察找麻煩,一時衝動,竟脫口而出一句三字經,辱罵警察,警察 A 嚴厲警告甲可能已經觸法,甲立刻冷靜下來,拿出身分證給 A,配合查驗身分。試討論甲可能應負之刑責?(25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5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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胖胖欽
胖胖欽
申論題作答 #101291
83 分
83 總分
題意符合度
85分
論證結構
78分
語言表達
88分
58分51秒 總時間 0 人解鎖 2026.07
一、甲之酒測值每公升0.36毫克已觸犯刑法第185之3條第1項第1款之不能安全駕駛...
一、本題甲喝酒後騎腳踏車回家,被警察A攔檢實施酒測,於警察A查證身分時辱罵...
解鎖 583 字
saboteur0118
saboteur0118
申論題作答 #98603
46 分
46 總分
題意符合度
45分
論證結構
40分
語言表達
58分
24分23秒 總時間 1 人解鎖 2026.07
騎乘腳踏車,非刑法1853 辱罵公務人員侮辱公務員 現行實務甲行為應不處罰 甲...
壹、甲是否成立刑法1853條不能安全駕駛,以下論述之: 一、大前提:刑法1853條...
解鎖 563 字 1 人已解鎖
果果
果果
申論題作答 #97484
76 分
76 總分
題意符合度
72分
論證結構
75分
語言表達
82分
6分41秒 總時間 3 人解鎖 2026.07
動力交通工具 慢車 1853 行政執行罰 公然侮辱罪 侮辱公務員罪
(一) 甲酒後騎腳踏車之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85條之3之不能安全駕駛罪: 1.本罪...
解鎖 383 字 3 人已解鎖
grant1002grant
grant1002grant
申論題作答 #97262
43 分
43 總分
題意符合度
45分
論證結構
35分
語言表達
55分
9分11秒 總時間 1 人解鎖 2026.07
警方依警職法進行攔檢要求甲進行酒測,甲經酒測後,酒測值達0.36mg/l已超過0....
警方依警職法進行攔檢要求甲進行酒測,甲經酒測後,酒測值達0.36mg/l已超過0....
解鎖 125 字 1 人已解鎖
a07a01
a07a01
申論題作答 #4966
66 分
66 總分
題意符合度
85分
論證結構
55分
語言表達
50分
18分11秒 總時間 19 人解鎖 2026.03
甲酒後騎乘腳踏車不構成公共危險,惟脫口罵三字經可能構成妨礙公務罪 甲酒後...
甲酒後騎乘腳踏車返家,遭員警攔查酒測且酒測值達0.36毫克,顯已超過法定標準...
解鎖 179 字 19 人已解鎖

詳解 (共 6 筆)

回報考生賺奶粉求給讚與5星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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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320646
2025/03/03
(一)腳踏車酒駕不構成刑法第185-3...
(共 28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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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na衝衝呱
Gina衝衝呱
詳解 #6319955
2025/03/03
(一)甲騎乘腳踏車酒測超過0.25之行為...
(共 75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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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威廷
陳威廷
詳解 #6318408
2025/03/01
甲飲酒後騎行動力交通工具如超過告示之標準...
(共 10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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寶拉(114地三法廉臺北上榜)
寶拉(114地三法廉臺北上榜)
詳解 #6609567
2025/08/16
一、甲酒後騎腳踏車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85-3醉態駕駛罪
(一)、客觀上,本罪要求駕駛之客體為動力交通工具,腳踏車非屬動力交通工具,構成要件不該當不成立本罪。
ㅤㅤ
二、甲以三字經辱罵警察的行為,不構成刑法第140條侮辱公務員罪。
(一)、客觀上,甲係於A執行職務時當場侮辱之;主觀上,甲具有故意。惟依113年憲判字第5號判決意旨,本罪之成立,客觀上侮辱之行為須達到足以妨害公務,而主觀上甲之故意須出於妨害公務之意圖,細究本案,甲於本案中僅表達一次三字經,且經A制止後便配合後續查驗,尚難認甲之侮辱行為足以妨害公務,亦難認甲具有妨害公務之意圖,故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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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甲以三字經辱罵A的行為,不成立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一)、客觀上,甲於路邊遭攔檢係不特定多數人可共見聞之場合以三字經辱罵A,主觀上,甲具有故意;惟依113年憲判字第3號判決,公然侮辱罪之成立,行為人之主觀須出於侵害他人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之故意,而客觀上,所稱侮辱須由整體脈絡加以考量,並考量所稱侮辱是否已超過一般人可合理忍受範圍內,或所稱侮辱是否有助於公共議題之思辨等。細究本案,甲於本案中僅表達一次三字經,且經A制止後便配合後續查驗,應認甲主觀上未有恣意侵害A名譽之故意,而是出於衝動情緒後的失言行為,而客觀上三字經於一般人而言當然為侮辱詞彙,為僅以三字經辱罵他人,尚難侵害到本罪所保護的社會名譽或名譽人格,至多僅使A產生心理上的不悅,對A之名譽感情有所損傷,故甲構成要件不該當,不成立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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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論:甲於本案不成立任何犯罪。
胖胖欽
胖胖欽
詳解 #7457785
2026/07/26
一、本題甲喝酒後騎腳踏車回家,被警察A攔...
(共 670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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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謙
智謙
詳解 #6306210
2025/02/13

飲酒騎乘腳踏車屬於行政罰,無觸犯刑法;另辱罵員警部分屬於公然侮辱。

私人筆記 (共 1 筆)

阿志
阿志
私人筆記 #6877287
2025/04/16
刑法 第185-3條 1.駕駛動力交通工...
(共 45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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