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教授未經授權,將乙教授之教學投影片(PPT)檔上載個人網頁,供學生瀏覽及 下載,並於所任教之多校課堂上教學使用,經乙教授訴請司法機關偵辦。甲教授主 張其行為符合著作權法第 46 條規定為學校授課需要得重製他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同法第 52 條規定為教學之目的,可合理使用他人之著作。甲教授之主張不為法院 所採,請依我國著作權法,分析甲教授之刑事責任。(25 分)

詳解 (共 2 筆)

吳龍軍
吳龍軍
詳解 #3121960
2018/12/19
serserser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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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2173
812173
詳解 #5415131
2022/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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