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騎機車行經某路口,差點被違規逆向行駛的汽車撞上,甲按喇叭示警, 不料汽車駕駛乙竟下車與甲對罵,甲繼續長按喇叭蓋過乙的叫罵聲,氣不過的乙便打開後車廂想要取出西瓜刀,甲見狀立即上前對乙臉部噴灑 辣椒水,並迅速關上後行李箱,乙的眼睛疼痛難耐,提告傷害。刑法上 應如何評價甲之行為?(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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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7444804
甲對乙臉部噴灑辣椒水,客觀上可能造成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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