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某日,A 於下班通勤車潮湧現時段,雖其駕照經吊銷仍租車與友人 B 於 市區競速,由於對於租車之車輛車況、性能等並不熟悉,終車速過快衝 上路邊大廈騎樓造成數位行人傷亡。警察經路人報案趕往現場以現行犯 逮捕 A,然事出突然對相關犯罪事證、動機尚未釐清。案件經移送地檢 署,檢方認應聲請羈押進一步蒐證確認,現若 A 委請律師並請求閱卷, 試問應如何進行相關程序?(25 分)

詳解 (共 1 筆)

name882
name882
詳解 #4207626
2020/08/09
刑事訴訟法第33條之1規定:「Ⅰ辯護人於...
(共 255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