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甲女和乙男結婚數十年,育有 A 男與 B 女。甲女有高血壓與心血管疾病 多年,並引發其他嚴重慢性代謝疾病。甲女曾於其家族 line 群組內,向 40 多名親友貼文表示:「因痼疾纏身,逐日嚴重,恐來日不多,特於本 群組立下遺囑,以昭公信。我將我的現金財產 200 萬元全數留給丈夫乙 男。我名下的不動產 Z 透天厝一棟留給長子 A 男。至於 B 女,因為以前 已經給過她嫁妝 60 萬元,所以我不會再給她錢。而且 B 女結婚後即對 我不聞不問,她無權繼承。」甲女貼文後,乙男、A 男即發出「好」 、 「同 意」等貼圖。甲女親友若干人也紛紛貼圖或留言表達支持。嗣後甲女過 世,試問 B 女向法院以特留分為由,請求分割遺產。試問,B 女之請求 是否有理由?(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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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5353935
2022/02/22
本題涉及自書遺囑之要件、繼承權之喪失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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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地特三等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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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5725359
2023/02/18
雖然甲女在line群組內發布之遺囑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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