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對乙負有債務一千二百萬元,由丙、丁、戊分別提供其所有之 A、B、C 三筆土 地設定抵押權於乙,但未限定各個不動產所負擔之金額。其後,甲逾期未能清償, 乙乃聲請對 A、B 二筆土地同時拍賣,A 地拍賣所得價金為一千萬元,B 地拍賣所 得價金為六百萬元,則執行法院應分別依多少金額清償擔保債權?若 C 地價值為四 百萬元,則丙、丁得向戊求償多少金額?(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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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興泓
詳解 #2263828
法院應清償之擔保債權: 依民法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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