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甲是某國營事業新進員工,擔任倉庫內物品的儲存、分配、保管之職務。甲發現倉 庫中有一批運動服已經堆放一年多,均無任何單位請領使用。甲遂起貪念,告知自 己國中同學乙此事,兩人約定某日,由乙開車前來倉庫,甲乙兩人合夥將運動服載 去某成衣商行整批販售,得款 3 萬元。試問:甲、乙之刑責如何?(25 分)

詳解 (共 1 筆)

BASEDIO
BASEDIO
詳解 #2834890
2018/06/05
(一)甲可能成立共同普通竊盜罪(刑法第2...
(共 1020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