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問答題
1.根據目前特殊教育法,特殊教育的服務型態有哪些。這些服務型態的原則為何。

詳解 (共 1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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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6569431
2025/07/26

特殊教育的服務型態主要包含以下幾種:集中式特殊教育班、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以及其他特殊教育場所。 

這些服務型態旨在滿足不同身心障礙學生及幼兒的特殊教育需求
詳細說明如下:
集中式特殊教育班:
將具有相同障礙類別或程度的學生集中在一個班級,由專門的特殊教育教師進行教學。
分散式資源班:
學生在普通班上課,但同時接受特殊教育教師的抽離式輔導,以彌補其學習上的不足。
巡迴輔導班:
特殊教育教師到學生的就讀學校或家中提供個別化的輔導,通常適用於交通不便或情況較為特殊(例如: 身體病弱) 的學生。
其他特殊教育場所:
除了上述三種形式,特殊教育也可能在其他適合的場所提供服務,例如: 醫院、復健中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