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依據《特殊教育法》(2014)第33條,請說明學校依身心障礙學生在校(園)學習及生 活需求,所需提供的支持服務項目(8%)
詳解 (共 5 筆)
至尊小短褲
詳解 #1750409
一、教育輔助器材
二、適性教材
三、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
四、復健服務
五、家庭支持服務
六、校園無障礙環境
七、其他支持服務
林怡芬
詳解 #2276599
《特殊教育法》 第33條 學校、幼兒...
(共 29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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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va Huang
詳解 #1705129
教育輔助器材、適性教材、學習及生活人力協助、復健服務、家庭支持服務、校園無障礙環境、其他支持服務。
各主管機關應優先編列預算,推動第一項、第四項之服務。
阿囉哈
詳解 #1761204
無障礙設施
最少限制環境
資源服務
艾
詳解 #3368198
首字記憶
教室學,赴家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