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刑事被告甲於 A 法院開庭時因質疑受命法官乙審理程序不公,乃當庭朝 受命法官乙潑水,經受命法官乙出言制止,要求甲情緒別激動,並告知 其行為涉及妨害法庭秩序及藐視法庭,法警隨即上前制止,甲竟仍出言 對受命法官乙咆哮「走路小心一點,不要被車撞」、「你是收了多少 錢?」、 「你有資格坐那個位置嗎?那是包青天坐的」等語。依法院組織 法規定,受命法官乙對甲可為何項處分?被告甲對受命法官乙之處分可 否聲明不服?法警遇此情形,應如何處置?(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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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liya Tzeng
Ziliya Tzeng
詳解 #3014420
2018/10/02
(一)受命法官乙可禁止甲進入法庭或命其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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