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大學入學考試中心(以下簡稱大考中心)依大學法規定,受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委託辦理考試相關業務。今有考生違規,大考中心乃依考試簡章所附試場規則與違規處理辦法予以扣分。該考生如有不服,試問得否及如何提起行政爭訟及國家賠償等救濟?

詳解 (共 4 筆)

qoofly664
qoofly664
詳解 #1700503
2015/04/09
(ㄧ)大考中心為公權利的受托人
     1.公權利之受托人定義
     2.行程法16:
(二)公權利受托人與第三人法律關係:人民的法律救濟
     1.訴願:10
     2.行政訴訟法:25.釋字269.382.46          2
     3.國賠:四條ㄧ項;二條2項
(解答源自公職王)
William.
William.
詳解 #2602511
2018/01/28
一、確認大考中心是否為國家考試   國家考試之要件,有考試法所規定之項目 二、非國家考試依法不能行政爭訟   可以考場規定指示提出救濟
rose12755z
rose12755z
詳解 #1745235
2016/03/22
.訴願 行政訴訟
第二次要上榜
第二次要上榜
詳解 #6300824
2025/02/04
(一)按行政程序法第16條規定, 大...
(共 416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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