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小玲在班上出現行為的異常,導師輔導兩週後決定轉介給輔導教師。請說明導師在哪些 情況下應做轉介?請舉出兩項(4 分);以及轉介前後各應做哪些處理(6 分)?
申論題作答 (共 20 筆)
詳解 (共 10 筆)
以上問題作答如下: 一、轉介 (時機) 1. 學生生活適應明顯困難,如在校表現失序,非偶發行為,甚至可能存在潛在性精神疾病,如生活失功能、言行異常等; 2. 學生情緒嚴重困擾,如自殺自傷,喪失親人等; 3. 超乎導師能力,如學生存在個人負向情緒,難以跟學生對談等; 4. 需要資源連結,如家庭暴力、性平事件(如懷孕)等。
二、轉介前後各應做那些處理 轉介前: 1. 會同諮商輔導人員觀察或約談學生,以瞭解問題與提供協助。 2. 轉介時應徵得學生之同意,導師填寫個案「轉介單」,轉介至學生輔導中心以繼續輔導。 3. 導師填報「學生輔導系統」,認輔高關懷學生。 轉介後: 1. 由學校輔導人員透過個別晤談、收集資料、家訪等方式,建立高關懷學生名冊。 2. 學校輔導單位依學生個別狀態,安排符合學生需求之處遇方案,例如認輔、小團體輔導或轉介至學生諮商中心或尋求相關資源,如社會局、家暴中心、衛生局、少年隊等。 3. 再次評估學生個別狀態,評估繼續輔導或結案。
108教檢-青少年發展與輔導 參考答案
(本人是108教檢的考生,雖然事隔有點久,但是憑藉著一些些的印象,提供當時考試的答案及得分給大家參考,希望對大家有幫助!如果打字有誤,再請見諒)
非選得分:33分(不清楚哪一題獲得比較高分,可能需要同學自行判斷)
1.(這題好像考古題有類似的,剛好拿來發揮~)
教師協助國高中生發展創造性思考的策略有以下:
(1)尊重怪異想法:對於學生提出特別或奇異的想法,不要嘲笑其想法或是批評,應該予以尊重與包容。
(2)不過分要求成功:教師不宜過分要求成功的表現與結果,這可能造成學生盲目追求成功表現,而忽略了過程的重要。
(3)環境塑造:教師宜建立良好友善的學習環境,如小組排列的座位方式,或是開放式的教室空間,讓學生在學習時不要受到壓迫,且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4)提供開放式問題:教師在詢問學生問題時,盡量採取開放式的問題,或是沒有特定答案的問題,讓學生的思考不要受到限制。
(5)不立即評價:在學生提出想法時,不要立即性的給予評價或是批判,而是延緩回饋的時間,認真思考學生的回答,在給予適當回饋。
2.
(1)甲生正處於柯爾柏格道德理論中的第四階段-遵守法規時期:因為根據文中甲生認為沒有人可以違反法令,且只要合法,別人也管不著,這正符合柯爾柏格的第四階段,此時期的特色是認為法令是最高道德服從得根據,只要法令制定是對的,他就是符合良好的道德行為標準。
(2)乙生正處於吉理根道德理論中的第三階段-不傷害的道德:因為從文中可以看出乙生認為要讓自己與別人共好,不能單只是滿足自己的利益,還須顧及大眾的權益,這正好符合吉理根得不傷害道德,此階段的特色是不損害自己的利益,同時也兼顧他人的利益,讓雙方能夠共好。
3.(這一題我不大會寫,所以有點亂寫,請專業的來幫忙解答)
(1)教師須進行轉介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1))其行為嚴重影響他人:當學生其行為表現具有傷害他人,或是嚴重干擾他人學習時,教師即可進行轉介,以協助學生改正其行為。
((2))其行為嚴重影像自己:當學生其行為表現可能具有嚴重影響自己,如自殘等,教師應進行轉介,避免學生傷害自己。
(2)教師在轉介前後應該進行以下處理:(這邊建議至少寫三點)
((1))轉介前:教師宜對於學生進行了解,了解家庭環境、學習背景等,並且與家長進行聯絡,還有尋求各方的協助與了解。
((2))過程中:在轉介的過程中,教師可以給予學生關心,同時與家長適時回報學生狀況,並且提供其適當的協助。
((3))轉介後:教師須對學生進行後續的追蹤與輔導,並且與家長做後續的聯絡等,避免學生情形再度復發。
4.
(1)學校教師可以從以下兩項特徵辨識學生是否為自殺高危險族群:
((1))言語方面:如果學生日常可能提到活不下去等字眼,學生就極有可能有自殺的想法或念頭,教師就需要多注意。
((2))身體方面:如果學生的身體有一些外傷,如刀疤、瘀青等,那有可能是學生嘗試自殺的徵兆,那麼教師宜對學生進行關心等行為。
(2)面對學生自殺,教師可以有以下因應做法:
((1))日常宣導:教師可以在課堂中或是空暇時間給予學生適當的認知,同時教師可以給予關心與協助,讓學生不會輕易得想要結束生命。
((2))關心學生家庭狀況:很多自殺的原因都與家庭有關,教師應該對於學生的家庭做適當的關心與了解,可以做預防,避免憾事發生。
((3))提供適當的紓壓管道:學生會尋求死亡,極有可能與無法調適壓力有關,教師可以提供適當的紓壓管道,讓學生面對壓力時,可以適當得排解,其方式如運動、聽音樂等。
應做轉介
1.超出導師所能提供協助的範圍
2.案主情況持續加重
轉介前
1.和輔導老師建立合作關係
2.和案主說明原因
3.和家長建立合作關係
轉介後
1.持續觀察
2.提供輔導老師協助
3.和家長保持聯繫
導師若平時觀察學生狀況時已發現有異常行為,可全班進行初級輔導,立即關心學生近況,或是針對小玲之特殊狀況約談慰問,但仍應視情況決定是否轉介至相關單位進行次級輔導,以下說明導師應進行轉介之狀況和處理方式:
(一)教師應轉介之狀況
1.已超出教師輔導專業所及範圍:若經一段時間開導正小玲,但其狀況和思想仍未有所改善,甚至越發負向惡化時,須及時聯繫專業單位(如:輔導室)進行共同輔導。
2.出現自傷行為:若已出現自殘、自虐等危及生命之情況時應迅速進行轉介,避免情況更加惡化。
(二)轉介前處理方式
轉介前需和小玲告知與討論,避免突然的轉介給他人,讓學生有遭到隔離或收回愛的感受變得更加負面與悲觀。
(三)轉介後處理方式
雖已將此輔導案轉介他處,但導師仍需持續觀察、定期追蹤,隨時注意其平時行為並且給予鼓勵與關懷,且定時將輔導情況通知其家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