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國軍轉任◆行政學
國軍轉任◆社會行政及社會工作
國軍轉任◆問題分析與解決
最新試卷
115年 - [無官方正解]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司法行政:民法#141760(53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水土保持工程: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141759(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水土保持工程: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141758(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測量製圖:土地測量法規及實務(包括土地法、國土測繪法及地籍測量法規)#141757(8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水土保持工程: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包括沖蝕原理)#141756(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衛生技術: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141755(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農業技術:作物學與作物生理學#141754(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地質:構造地質與地層學#141753(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除公職社會工作師、公職獸醫師、公職建築師、公職護理師、公職營養師、公職食品技師、公職藥師外):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141752(26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港灣工程:土壤力學(包括基礎工程)及鋼筋混凝土學#141751(4題)
最新試題
50. 船舶簽發安全管理證書(SMC)是由哪一單位簽發? (A)由港口國管制(PSC,Port State Control)簽發 (B)由船東或經船東委託負起營運船舶責任之機構簽發 (C)由主管機關或 主管機關認可的機構簽發 (D)由國際船籍協會(IACS)簽發
49. 在STCW公約2010年修正案中,依據進階滅火第4項應要求具有資格之航海人員,每隔 幾年必須提供保持有承擔所列相關任務、職責與責任之適任標準之證據? (A)每年 (B)每兩年 (C)每五年 (D)每十年
48. 依據STCW公約1995年修正案規定換發證書者,其證書效期至何時為止? (A)其證書有 效期至2015年6月25日為止 (B)其證書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為止 (C)其證書有效期 至2016年6月25日為止 (D)其證書有效期至2016年12月31日為止
最新申論題
5. 試說明何為自油液面效應?又其對船舶橫向穩定有何危害?
4. 當船舶因意外事故或操作不慎造成海域油污染時,船長及船舶所有人應依海洋汙染防治法如何處置?
3. 試述國際海上避碰規則中對『碰撞危機』之定義?
最新課程
徐喬-經濟學(資料太多優化中)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王立杰-幼稚教育考試精粹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陳萱-公民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最新主題筆記
地制法
描述:
改名、派員代理、權限委任、權限委託。
行政法:法保、平等原則、罰法、公懲法(9)、訴願法、特別權力關係、裁量權。
描述:
行政裁量權原則上不受法院審查,除非未依法行政。
國考英文(含高普與國營)
描述:
老師:William
最新討論
77 已知某藥在體內之排除可用 Michaelis-Menten 動力學描述,而其給藥速率 R(mg/hr)與穩定狀態血中濃度 Css(mg/L)間之關係圖如下所示。請問此藥在體內之 Michaelis-Menten 常數 K M(mg/L)為何? (A) 20 (B) 40 (C) 60 (D) 80
33. 每一單元或每一堂課的教學活動設計,通常依照怎樣的順序? (A) 總結活動→發展活動→準備活動 (B) 發展活動→總結活動→準備活動 (C) 準備活動→總結活動→發展活動 (D) 準備活動→發展活動→總結活動
9. 校園內學生打鬧行為,常見者如拉同學椅子、對同學阿魯巴、伸腳絆倒正在走路的同學等,很可能導致傷害案例。為了防止校園意外事件發生,下列哪項作為最具教育意義? (A)禁止學生互動玩耍,預防事件發生 (B)引述校規說明懲處原則,讓學生心生恐懼 (C)由風紀股長負責舉發,違規者受罰 (D)引用案例說明可能產生的嚴重後果,與學生討論預防之道
31.在班級團體中學生可以得到的助益是什麼: (A)團體凝聚力的支持(B)認知和情緒的表露與宣洩(C)交互學習與示範(D)以上皆是
7 有關警察人事法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警察人員官階之晉升,準用公務人員考績升職等之規定 (B)警佐警察官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行政院任官 (C)初任各官等警察人員,均應先予試用 6 個月 (D)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 31 條第 2 項規定,警察人員之免職處分應於確定後執行,未確定前得先行停職
8 有關行政執行法管收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管收之聲請,應向行政執行處所在地之行政法院為之 (B)行政執行分署不服管收之裁定,得於 10 日內提起抗告 (C)管收之抗告程序,準用行政訴訟法有關之規定 (D)義務人生產後滿 2 個月以上者,不得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