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最新資料
最新資料
瀏覽最新的試卷、試題和詳解,掌握最新考試資訊
最新科目
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膳食療養學(含疾病營養學 膳食療養法)
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生物化學及生理學
營養師(含公職營養師)◆食品衛生與安全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國營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南區營運處、職業安全衛生室從業人員甄試 第 8 階-助理工程師-職安管理:作文#141370(1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901-939(2026/06/25 更新)#141369(39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851-900(2026/06/25 更新)#141368(50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801-850(2026/06/25 更新)#141367(50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751-800(2026/06/25 更新)#141366(50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701-750(2026/06/25 更新)#141365(50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651-700(2026/06/25 更新)#141364(50題)
115年 - 政府採購法之總則、招標及決標_是非題 601-650(2026/06/25 更新)#141363(5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醫師(二):醫學(三)(包括內科、家庭醫學科等科目及其相關臨床實例與醫學倫理)#141362(80題)
115年 - 115-2 專技高考_中醫師(二):中醫臨床醫學(四)(包括針灸科學)#141361(86題)
最新試題
25.Black–Scholes–Merton模型假設為何?(A)極短期間內股票報酬為對數常態(B)未來某一時點的股價為對數常態(C)未來股價為常態分配(D)以上皆非
24.亞式選擇權(Asianoption)係指:(A)報酬取決於是否觸及障礙(B)在遠東交易所交易的選擇權(C)任何非標準報酬的選擇權(D)報酬取決於一段期間內變數平均值的選擇權
23.主動式(active)投資組合管理:(A)強調隨機選股,認為市場具效率性(B)強調分散風險,選取效率投資組合(C)強調效率市場,不須分析個股價格(D)強調擇時能力,對股價走勢進行預測
最新申論題
(三)可動式接觸預防裝置【7 分】
(二)緊急停止裝置【6 分】
(一)快速停止機構【7 分】
最新課程
考衝班-國中會考作文6級分高分寫作班,終極4考猜!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提供國中會考作文寫作六級分的高分秘訣,以及寫作模板。 #國中會考
【學士後中醫】化學 (普通化學、有機化學)
講師:
寬識(已上榜、感謝阿摩與前輩)
簡介:
本課程提供給想要學習化學的同學,尤其是想要上榜學士後中醫的您。 題庫持續更新中! 對於沒有參加補習班...
唱歌學英文-讓你透過唱歌,輕鬆學會國高中英文
講師:
台中大雅家教-睿智數學及英文家教,王瑞志老師
簡介:
唱歌學英文-讓你透過唱歌,輕鬆學會國高中英文
最新主題筆記
民法 編債 第 681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八 節 合夥
描述:
合夥財產不足清償合夥之債務時,各合夥人對於不足之額,連帶負其責任。
民法 編債 第 682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八 節 合夥
描述:
合夥人於合夥清算前,不得請求合夥財產之分析。 對於合夥負有債務者,不得以其對於任何合夥人之債權與其所...
民法 編債 第 683 條
課程:
民法 編債
章節:
第 二 章 各種之債 第 十八 節 合夥
描述:
合夥人非經他合夥人全體之同意,不得將自己之股分轉讓於第三人。但轉讓於他合夥人者,不在此限。
最新討論
16. 關於接受化學治療常見之骨髓抑制合併症,最早出現的改變是下列何者? (A) 血小板降低 (B) 白血球降低 (C) 血色素降低 (D) 淋巴球降低
11. 有關 SARS - CoV - 2 成年病人敗血性休克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定義為無低血容積情形下,須使用升壓劑以維持平均動脈壓大於 65 mmHg (B) 可在處理前 15 ~ 30 分鐘快速輸注 250 ~ 500 ml 等張晶體溶液 ( crystalloid ) (C) 等張晶體溶液包括生理食鹽水或乳酸林格氏溶液 (D) 使用澱粉類溶液 ( starches ) 可以減少病人的死亡率及避免腎衰竭
8.花卉園藝主要是生產切花和插花。(A)O(B)X
9.地滑發生條件主要與岩層構造有相當密切之關係,一般均發生在逆向坡。(A)O(B)X
7下列關於高等法院之敘述,何者正確?(A)內亂、外患之刑事第二審訴訟案件,由高等法院管轄(B)不服地方法院及其分院裁定而抗告之案件,原則上由高等法院管轄(C)高等法院審判案件由法官5人合議行之(D)高等法院分設民事庭、刑事庭及行政訴訟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