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依據憲法學理與實務見解,人民主張下列何種行為侵害其基本權利時,司法院大法官或憲法法庭得予受理?
(A)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市自治條例
(B)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地方法院有罪判決
(C)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地方法院無罪判決
(D)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未適用之桃園市自治規則
統計: A(245), B(244), C(22), D(24), E(0) #2995298
詳解 (共 4 筆)
(A) 根據《憲法訴訟法》第 59 條規定,人民於其憲法上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對於其受之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地方政府制定的「地方自治條例」屬於法規範的一種,且該條例為該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因此憲法法庭得予受理。
本題答案是 (A)。
這題考的是憲法訴訟法「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的標的範圍。最重要的是分清楚:
可以審查「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但不是直接審查法院的裁判本身。
一、法規依據
《憲法訴訟法》第59條第1項規定:
「人民於其憲法上所保障之權利遭受不法侵害,經依法定程序用盡審級救濟程序,對於所受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或該裁判及其所適用之法規範認有牴觸憲法者,得聲請憲法法庭為宣告違憲之判決。」
但實際上人民聲請的核心,是針對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進行憲法審查。
二、逐項判斷
(A)不利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市自治條例 → ✅
正確。
自治條例屬於具有法規範性質的規範。
如果:
-
人民的憲法上權利受到侵害;
-
已經用盡通常審級救濟;
-
確定終局裁判適用了桃園市自治條例;
-
人民認為該自治條例牴觸憲法;
即可聲請憲法法庭進行法規範憲法審查。
因此:
確定終局裁判+適用自治條例+認為違憲 → 可以聲請。
所以 A 正確。
(B)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地方法院有罪判決 → ❌
錯誤的關鍵在於:
法院判決本身不是「法規範」。
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標的是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例如:
-
法律
-
命令
-
自治條例等具有法規範性質的規範
而不是直接把「桃園地方法院有罪判決」當作法規範來審查。
(C)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地方法院無罪判決 → ❌
同理。
無論是:
-
有罪判決
-
無罪判決
都屬於法院裁判,不是法規範。
因此不能以「判決本身」作為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的標的。
而且題目還特別設計「無罪判決」,更容易讓人誤以為只要是確定終局裁判就可以聲請。
記住:
確定終局裁判是聲請的前提,不等於確定終局裁判本身就是審查標的。
(D)確定終局裁判「未適用」之桃園市自治規則 → ❌
這個是本題另一個陷阱。
必須是: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法規範
才有法規範憲法審查的可能。
題目明確說:
「未適用之桃園市自治規則」
既然確定終局裁判根本沒有適用這個規範,就欠缺人民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的關聯性。
所以 D 錯。
三、四個選項一秒判斷
| 選項 | 標的 | 結果 |
|---|---|---|
| A |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自治條例 | ✅ |
| B | 法院有罪判決本身 | ❌ |
| C | 法院無罪判決本身 | ❌ |
| D | 確定終局裁判未適用之自治規則 | ❌ |
? 答案:A
? 國考必背公式
這題可以直接記:
人民聲請憲法法庭審查:
憲法權利受侵害
+ 用盡審級救濟
+ 不利確定終局裁判
+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規範
→ 得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
尤其注意兩個「不能」:
❌ 不能直接把法院判決當成法規範
❌ 不能審查確定終局裁判未適用的法規範
因此本題看到 「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之桃園市自治條例」,就是唯一正確的 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