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下列何者非刑法第 57 條所規定的科刑輕重標準?
(A)媒體有無報導
(B)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C)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D)犯罪後之態度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08), B(0), C(2), D(1), E(0) #4002256
統計: A(108), B(0), C(2), D(1), E(0) #4002256
詳解 (共 4 筆)
#7491229
答案選 (A)。
解析
這題是刑法總則關於「法官量刑(科刑標準)」的法條純記憶題,考點就是 中華民國刑法第 57 條 所列舉的 10 款事由。
法官在判決決定刑度輕重時,必須審酌一切情狀,特別是與「犯罪行為人」或「犯罪事實」本身有直接關聯的因素。我們用邏輯和法條直接秒殺:
逐一選項秒殺:
- (A) 非科刑標準(正確答案)
- 「媒體有無報導」屬於外界的輿論關注度,與犯罪者本身的惡性、犯罪動機或情節完全無關。法官辦案必須依據法律與事實,不能受到媒體渲染、名嘴評論或網路輿論的左右。因此,這絕對不是刑法第 57 條規定的法定審酌標準。
- (B) 是科刑標準
- 名列刑法第 57 條第 3 款:「犯罪時所受之刺激。」(例如:是否受到被害人長期精神虐待、言語激怒等)。
- (C) 是科刑標準
- 名列刑法第 57 條第 5 款:「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例如:行為人是高學歷知識份子,還是缺乏教育、與社會脫節的邊緣人,會影響罪責的評價)。
- (D) 是科刑標準
- 名列刑法第 57 條第 10 款:「犯罪後之態度。」(例如:是否有坦承犯罪、向被害人道歉並達成和解賠償,還是矢口否認、毫无悔意)。
必考精華記法
刑法第 57 條 規定的 10 款量刑密碼,可以簡單區分為三大類,在考試時用這三大方向去審視,不管題目怎麼變都能輕鬆答對:
- 關於犯罪本身(動機與過程):動機、目的、刺激、手段、危險或損害。
- 關於犯罪人(身心與背景):生活狀況、品行、智識程度、與被害人之關係。
- 關於犯罪後(事後表現):犯罪後之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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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03837
答案是 (A) 媒體有無報導。
這題直接看刑法第57條。
刑法第57條:
科刑時應以行為人之責任為基礎,並審酌一切情狀,尤應注意下列事項,為科刑輕重之標準:
一、犯罪之動機、目的。
二、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三、犯罪之手段。
四、犯罪行為人之生活狀況。
五、犯罪行為人之品行。
六、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七、犯罪行為人與被害人之關係。
八、犯罪行為人違反義務之程度。
九、犯罪所生之危險或損害。
十、犯罪後之態度。
十一、犯罪後是否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及其履行之程度。
所以逐項看:
(A) 媒體有無報導 ❌ → 不是
刑法第57條沒有把「媒體有無報導」列為科刑輕重標準。
(B) 犯罪時所受之刺激 ⭕
第2款明文規定。
(C) 犯罪行為人之智識程度 ⭕
第6款明文規定。
(D) 犯罪後之態度 ⭕
第10款明文規定。
因此:
? 答案 A
? 記法:刑法57條常考的就是「動機、刺激、手段、生活、品行、智識、關係、義務、損害、犯後態度、和解」。
看到「媒體報導」這種因素,通常就是干擾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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