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指揮抗爭群眾於立法院外進行抗爭。其中一位抗爭人員 A 試圖攀爬立 法院外牆,不慎踩空摔落,頭部受創,經立法院警衛報警後,救護車立 即前來。救護車到達現場後,卻被甲所在之宣傳車擋住。警方多次廣播 請甲移動該宣傳車,但甲當時不知道有人受傷,也不知道傷勢嚴重,懷 疑是警方想誘騙他們離開,因此,未試圖移動車輛,也沒呼籲群眾讓道, 導致救護車必須改由立法院側門進入。A 雖經送醫,仍不治死亡。醫院 方表示,救護人員被延誤近 5 分鐘的黃金救治時間。若能早 5 分鐘送醫, A 極可能存活。試論述甲之刑事責任。(25 分)

詳解 (共 3 筆)

Chen You Hsuan
Chen You Hsuan
詳解 #3883933
2020/04/15
甲可能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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旻洲
旻洲
詳解 #3257130
2019/03/22
時事題 請參考:強制罪、妨害公務罪及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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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85918andy
a85918andy
詳解 #3221382
2019/03/01
不作為之殺人罪

私人筆記 (共 1 筆)

Chen You Hsuan
Chen You Hsuan
私人筆記 #2065968
2020/04/15
甲可能涉嫌刑法第276條過失致死罪、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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