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桃園市政府欲興建航空城,遂進行機場周邊土地(包括甲所有之A地)之徵收計畫。甲受領徵收補償費後,旋即將A地出賣予善意之乙,並完成登記。又甲所住之B地,為國有之陸軍裝甲司令部眷舍使用地,管理機關不查准甲申購,甲嗣後又將該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予非善意之丙。請問:乙於A地之登記是否會被塗銷?管理機關可否塗銷丙於B地之登記?(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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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鴿_103三等地政
詳解 #5845232
民法第118條規定:無權利人就權利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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