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何謂取得時效?在已為所有權登記之不動產上,可否因時效完成而取得不動產物 權?(25 分)
詳解 (共 4 筆)
shiufenglai12
詳解 #1840438
1.依民法769條的規定:以所有之意思,在二十年間公然和平繼續占有他人未登記之不動產,得請求登記為所有人.
2.但在他人已登記之不動產則無效,依據土地法第43條的規定,登記具有絕對效力,故他人已登記之土地,不適用時效取得
祝福
詳解 #1843279
可
Grace
詳解 #3356838
一、取得時效之意義占有他人之不動產,以公...
(共 244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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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 Pan
詳解 #2136728
取得時效就是因長時間繼續占有,而取得所有權或其他財產權的時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