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某甲、某乙與某丙三人為我國駐某非邦交國之使館人員,某甲為特任大使,某乙為 簡任十職等之組長,而某丙為薦任六職等科員,因辦理與駐在國相關之事務不力, 導致該國向我國提出嚴重之抗議,經新聞報導後舉國譁然,外交部長十分惱怒,遂 將三人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會懲戒,外交部長並建議處以撤職或休職處分。請問外 交部長之移送是否合法?又是否得處以撤職或休職處分?(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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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翰怎麼又考上了
約翰怎麼又考上了
詳解 #3129359
2018/12/23
(一)外交部長之移送是否合法討論如下: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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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angel58
linangel58
詳解 #3062805
2018/11/07
是的,外交部長之移送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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