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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科目
駕照◆汽車法規(緬甸文)
駕照◆機車法規(日文)
駕照◆機車法規(印尼文)
最新試卷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氣象:大氣科學概要#142091(5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技藝:美學概要#142090(4題)
115年 - 115 普通考試_技藝:工藝材料學概要#142089(5題)
115年 - 115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分科測驗:地理#142088(41題)
115年 - 115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分科測驗:歷史#142087(45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勞工行政:勞工行政與勞工立法#142085(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勞工行政:勞資關係#142084(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勞工行政:就業安全制度#142083(12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僑務行政(選試英文)、僑務行政(選試法文)、僑務行政(選試日文)、僑務行政(選試西班牙文):國際關係#142082(4題)
115年 - 115 高等考試_三級_原住民族行政:原住民族行政與法規#142081(10題)
最新試題
50. MC型主機氣壓遙控管路系統中,排氣閥之AIR SPRING屬於哪一控制區? (A)AIR SOURCE (B)SAFETY DEVICE (C)STARTING LINE (D)SPEED SETTING LINE
49. MC型主機氣壓遙控管路系統中,控制空氣屬於何區控制系統? (A)STARTING LINE (B)SPEED SETTING LINE (C)AIR SOURCE (D)SAFETY DEVICE
48. 主機操控系統中,決定主機轉動方向之機構,為下列何者? (A)REVERSING CRANKSHAFT (B)STARTING CONTROL VALVE (C)REVERSING HANDLE (D)REVERSING VALVE
最新申論題
7. 輪機人員正確之精神上應變準備,應包括哪幾項?
6. 請問有那些修理是工作人員可能的疏忽,而導致船舶火災?
5. 請問在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SOLAS)中,對火警警報及探火系統在設計上之規定為何?
最新課程
高中數學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高中數學
高中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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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僕】摩檸Morn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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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物
高中物理
講師:
【站僕】摩檸Morning.
簡介:
高中物理
最新主題筆記
第24條
課程:
警察法規(上)
章節:
行政執行法第11-26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描述:
第24條(適用義務人拘提管收等規定之人)
第25條
課程:
警察法規(上)
章節:
行政執行法第11-26條(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
描述:
第25條(執行費用)
智能障礙
描述:
智能障礙
最新討論
49.父母教養方式能培養出優秀的個人,包括:認知及社會能力佳、自我肯定、高道德觀及社會責任感、成就導向等,此一教養方式最可能是:(A)民主威信型 (B)獨斷專權型 (C)寬容溺愛型 (D)袖手旁觀型。
29 最早記載動物肝有「補肝明目」功效之書為何?(A)《千金要方》 (B)《外臺秘要》 (C)《醫心方》 (D)《肘後方》
3 有關罪刑法定原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原則禁止類推適用,但如有利於行為人者,則例外允許 (B)習慣法不得作為論罪科刑之依據,縱依習慣法為有利於行為人之認定者,亦同 (C)要求司法者僅能根據「行為時」之刑法規定論罪科刑,沒收亦同 (D)罪刑明確性原則不僅要求構成要件必須明確,法律效果亦須明確,但例外時允許絕對不定期刑之規 範方式
23. 關於普通抵押權效力所及之標的物範圍,依民法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之從物與從權利 (B)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附加於該建築物而不具獨立性之部分,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C)抵押權之效力,及於抵押物扣押後,自抵押物分離而得由抵押人收取之天然孳息 (D)以建築物為抵押者,其於抵押權設定後附加且具獨立性之部分,亦為抵押權效力所及,並就其實得價金有優先受償權
24. 甲、乙、丙共有 A 地各三分之一,甲、乙依民法第 820 條第 1 項規定,以人數及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決定 A 地之左側、中間分別由甲、乙使用收益,其餘右側由丙使用收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甲、乙指定各共有人占有使用 A 地之特定位置,屬於民法第 820 條第 1 項共有物管理行為之範疇 (B)只要甲、乙達成分管決定之程序符合多數決要件,則依決定內容占有土地,不構成無權占有 (C)共有物之管理原則上應經共有人全體同意,故甲、乙雖人數及應有部分過半,若未經丙之同意,該分管決定仍不生效力 (D)若丙認為甲、乙決定之分管方法對其顯失公平,得聲請法院以裁定變更該管理決定
25. 甲機關委託乙公司製作展覽用模組鐵架 300 組,每組單價新臺幣(下同)2 萬元,總價 600 萬元。展覽結束後,甲機關將 300 組鐵架寄放於乙公司倉庫,並另積欠乙公司保管費、拆裝費及運送費共 60 萬元,該等費用均與鐵架之保管及返還有牽連關係。甲機關請求乙公司返還全部鐵架,乙公司主張於 60 萬元費用清償前,得留置全部 300 組鐵架。關於乙公司得行使留置權之範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若 300 組鐵架性質上可分,乙公司僅得按其債權額與留置物價值之比例留置相當數量之鐵架,不得因債權未獲全部清償即留置全部鐵架 (B)留置權為擔保物權,具不可分性;不論留置物是否可分,乙公司於 60 萬元費用未全部清償前,均得留置全部 300 組鐵架 (C)乙公司之債權僅占鐵架總價值十分之一,故其留置權不成立,乙公司僅得另行起訴請求甲機關給付 60 萬元 (D)留置物是否可分,係以物理上能否拆卸為準,若每組鐵架均可搬離,乙公司不得留置任何鐵架,只能請求金錢給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