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某二級單位主管升任他機關之一級主管,其原單位部屬打算合資贈送盆栽 慶賀,該主管可否接受?
(A)不可接受
(B)可接受,但以 5 百元為限
(C)可接受,但以 1 千元為限
(D)可接受,但以 3 千元為限
統計: A(58), B(154), C(91), D(433), E(0) #3865990
詳解 (共 9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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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 元: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單次贈禮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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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 元: 同一年度來自同一對象的受贈總額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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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 元: 這是針對「受邀演講、評選」等支領鐘點費以外的「車馬費、茶點」等常見的小額參考值(或部分機關內部更嚴格的規範)。
公務人員廉政倫理規範》第4點第4款規定,公務員不得要求、期約或收受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者餽贈財物,但有下列情形之一,且係偶發而無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時,得受贈之:
(四)因訂婚、結婚、生育、喬遷、就職、陞遷異動、退休、辭職、離職及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之傷病、死亡受贈之財物,其市價不超過正常社交禮俗標準。
同規範第2點第3款明定:
「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一)公務員:指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之人員。 (二)與其職務有利害關係:指個人、法人、團體或其他單位與本機關( 構)或其所屬機關(構)間,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業務往來、指揮監督或費用補(獎)助等關係。 2.正在尋求、進行或已訂立承攬、買賣或其他契約關係。 3.其他因本機關(構)業務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將遭受有利或 不利之影響。 (三)正常社交禮俗標準:指一般人社交往來,市價不超過新臺幣三千元 者。但同一年度來自同一來源受贈財物以新臺幣一萬元為限。
(四)公務禮儀:指基於公務需要,在國內(外)訪問、接待外賓、推動 業務及溝通協調時,依禮貌、慣例或習俗所為之活動。 (五)請託關說:指其內容涉及本機關(構)或所屬機關(構)業務具體 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且因該事項之決定、執行或不執行致 有違法或不當而影響特定權利義務之虞。
答案是 D:可接受,但以3,000元為限。
這題考《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的「受贈財物」規定。關鍵在於:升遷、調任等正常職務異動的慶賀性質贈禮,並非一律禁止;若屬正常社交禮俗範圍,可以接受。
一、為什麼選 D?
題目情境:
二級單位主管 → 升任其他機關一級主管
原單位部屬 → 合資贈送盆栽慶賀
這屬於職務異動的慶賀,具有正常社交禮俗性質。
依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務員對於親屬或經常交往朋友以外者所為之餽贈,如果符合正常社交禮俗標準,可以接受;而一般人員間的正常社交禮俗贈禮有一定金額限制。
本題考試所採標準為:
可接受 → 3,000元以下
因此選:
D
二、這題最容易混淆的地方
不要看到:
「部屬送主管」
就直接認為:
「上下級關係 → 絕對不能收。」
真正要看的是贈與的性質與金額。
如果是:
? 升遷慶賀
? 離職/調職餞行
? 結婚、生育等正常社交活動
而且金額在規範容許的正常社交禮俗範圍內,就可能可以接受。
三、考試要特別記「3,000元」
這類題目最喜歡考金額。
一般正常社交禮俗:
3,000元以下
所以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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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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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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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
-
不可接受 ❌
四、但要注意「不得收受」的核心情況
如果餽贈與公務員的:
職務有利害關係
例如:
廠商送承辦人高價禮物
↓
承辦人正在辦理該廠商的採購案件
這就不是普通的「升遷慶賀」。
即使對方說:
「只是小小心意。」
也不能單純以「社交禮俗」處理。
? 所以判斷順序:
先看有無職務利害關係 → 再看是否屬正常社交禮俗 → 再看金額及其他例外規定。
五、這題可以和前一題一起記
你剛才第9題是:
利益衝突迴避
第12題則是: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兩者都在考:
「公務員如何避免私人利益影響公務?」
但規範重點不同:
| 法規 | 核心 |
|---|---|
|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 避免公職人員利用職務使自己或關係人獲利 |
| 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 | 規範受贈財物、飲宴應酬、請託關說等廉政倫理事項 |
? 秒記:
利益衝突法 → 「誰獲利?」
廉政倫理規範 → 「能不能收、能不能吃、能不能接受請託?」
因此本題依題目所採答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