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萌萌幼兒園大班幼兒小恩,母親為東南亞新住民,家中日常以母親母語溝通為主,華語為第二語言。入學後,小恩在語言活動中表現明顯落後,且無法完成標準化語言測驗中的句型仿說與圖片命名項目,繼輔會依測驗結果,建議將小恩鑑定為「語言發展遲緩」並安置特教服務。 四位特教教授對此鑑定程序提出以下分析,請問哪一位教授的說法最能正確指出此次鑑定在「效度(Validity)」上的核心問題?
(A)小志教授:「這份測驗的最大問題在於小恩只測了一次,單次測驗結果不穩定,無法反映她真實的語言能力,應重複施測取平均值,才能提高測量的效度。」
(B)昌昌教授:「此次鑑定最大的問題是因為該標準化測驗的常模樣本以華語為母語的幼兒為主,用來評估華語為第二語言的新住民子女,測到的可能是語言背景差異而非真正的語言障礙,導致測驗的效度不佳。」
(C)玲玲教授:「此次鑑定主要違反了公平性原則(Fairness),建議改用母語版測驗重新施測即可解決問題,至於這次鑑定的效度,我認為沒問題。」
(D)雯雯教授:「這份測驗的內容效度(Content Validity)」不足,因為測驗題目涵蓋的語言領域不夠廣泛,未包含新住民語的語用與敘事能力,應是內容效度出了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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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0), B(3), C(1), D(1), E(0) #3910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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