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臺灣身心障礙學童的家長在參與其子女的教育所擁有的權利,不包括下列哪一項? (A)子女的鑑定安置及轉銜 (B)決定子女的個別化教育計畫的內容 (C)決定哪些人可以出席子女的個別化計畫會議 (D)對學校提供給子女的教育服務內容和權利的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