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龍布羅梭(Lombroso)對犯罪人的分類為何?並說明其對犯罪學發展之 貢獻?(20 分)
詳解 (共 10 筆)
龍布羅梭對犯罪人的分類 : (一)生來性犯罪人(二)精神病犯罪人(三)激情性犯罪人(四)機會性犯罪人
(一)生來性犯罪人 : 主張生來性犯罪人因遺傳,造成生理和精神上具有變質的人類退化現象,此種犯人具有三特性,即變種、遺 傳、返祖,這類犯罪人約占全部犯罪人的三分之一。
(二)精神病犯罪人 : 主要特徵為因腦部改變到致道德本性被顛覆,缺乏抑制力,無法區分是非而做出犯罪行為。例如 : 色情狂、 戀童癖、殺人狂等等。
(三)激情性犯罪人 : 犯罪行為通常源於不可抗拒的激情,這種人通常具有高度智慧且感受性較強,如自尊心強、榮譽感重等。
(四)機會性犯罪人 : 又稱偶發性犯罪人,此類人不尋找犯罪機會,但在不良的環境下,因無法抗拒誘惑而在偶然得機會下從事犯 罪行為。
龍布羅梭對於犯罪學發展的貢獻 :
(一)科學研究犯罪 : 龍布羅梭是第一位使用科學方法來研究犯罪人,給予後世一個新的研究方向。
(二)個別處遇 : 龍布羅梭認為有效減少犯罪,應對犯罪人家以分類並施以個別處遇,依罪刑輕重給予刑罰。
(三)矯治措施 : 主張加強監獄中矯正教育,以避免監欲成為受刑人惡性感染、互相學習模仿的地方。
(四)贊成死刑的執行 : 對於生來性犯罪人或無矯治可能性之犯罪人,贊成執行死刑。
(五)受害者補償 : 主張加害人應補償被害人所受之損害,藉以處罰加害人,同時對被害人受到的損害有所補償。
(六)犯罪人醫療措施 : 主張制定具有醫療性質的保安處分,建議興建精神病犯醫院,將缺乏抑制力的精神病犯人收容治療,以 滿足人到需求和維護社會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