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屬科目:高考/三級◆民法(包括民法總則、債編與物權編)
一、甲購買 A 車 1 部後,興奮地載著向來疼愛自己的祖母乙,以及心愛的B 犬出遊,未料甲行經某路口時,被闖紅燈行駛車輛之丙攔腰撞上。經查,該起車禍導致甲骨折、乙與 B 當場死亡,以及 A 車之毀損,而甲為治療其骨折支出醫藥費用新臺幣(下同)5 萬元、為辦理乙之喪事支出喪葬費用 10 萬元,且為修理 A 車支出維修費用 20 萬元,並且好一段時日都為了自己的斷骨、乙與 B 之死亡,以及 A 車之毀損而悲傷不已。試問:甲就上開損害得否對丙請求損害賠償?(30 分)
二、甲將其 A 屋出租與乙後,乙與其子丙共同居住在 A 屋裡,惟乙認為A 屋裡的 B 房間一直閒置,不免太過浪費,故擅將 B 房間出租與丁。甲偶然得知此事後甚感不悅,故請求乙、丙返還 A 屋,請求丁返還 B房間。試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0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