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於法規發生變動之新舊法適用,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各機關受理人民聲請許可案件適用法規時,除依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之法規外,如在處理程序 終結前,據以准許之法規有變更者,原則上適用新法規
(B)行為後法律有變更者,適用行政機關裁處時之法律。但裁處前之法律有利於受處罰者,適用最 有利於受處罰者之規定
(C)於撤銷訴訟程序中發生法規變動者,行政法院原則上應適用行政處分作成時之法規,判斷系爭 行政處分之合法性
(D)於課予義務訴訟程序中發生法規變動者,行政法院原則上應適用行政處分作成時之法規,判斷 系爭請求權是否合法存在
統計: A(71), B(29), C(62), D(170), E(0) #3966421
詳解 (共 5 筆)
這題答案 D。核心要分清楚:
撤銷訴訟 → 原則上看「處分作成時」的法規
課予義務訴訟 → 原則上看「法院裁判時」的法規
逐項解析
(A) 正確。
行政程序法第48條第3項所採原則是:人民申請許可案件,原則上適用處理程序終結前已生效的新法規;但依事件性質應適用行為時法規者,不在此限。
? 口訣:申請許可 → 原則新法
(B) 正確。
行政罰法第5條採取「從新從輕原則」:
行為後法律變更,原則適用裁處時法律;但裁處前之法律對受處罰者較有利時,適用最有利規定。
? 口訣:行政罰 → 從新從輕
(C) 正確。
撤銷訴訟的目的,是審查原行政處分作成時是否合法。
因此,原則上以處分作成時的法規判斷處分是否合法。
例如:
甲在舊法有效期間申請 → 機關依舊法作成處分 → 後來法律修改
甲提起撤銷訴訟時,原則上仍以「處分作成當時」的法律判斷原處分是否合法。
? 撤銷訴訟=審查過去的處分是否合法
(D) 錯誤 → 本題答案
課予義務訴訟與撤銷訴訟不同。
課予義務訴訟是要求行政機關作成一定行政處分,法院必須判斷:
人民現在是否有公法上請求權?
因此,原則上應以法院裁判時的法律狀態作為判斷基準,而不是行政處分作成時的法律。
所以 D 把「課予義務訴訟」也說成適用行政處分作成時的法規,錯誤。
⭐ 國考最重要比較
| 訴訟類型 | 原則適用何時法律? | 核心理由 |
|---|---|---|
| 撤銷訴訟 | 行政處分作成時 | 判斷「過去的處分是否合法」 |
| 課予義務訴訟 | 法院裁判時 | 判斷「現在是否有請求作成處分之權利」 |
| 行政罰 | 裁處時法律,舊法有利則從舊 | 行政罰法§5 |
| 人民申請許可 | 原則上程序終結前的新法 | 行政程序法§48 |
? 一句話背起來
撤銷看過去,課予看現在;行政罰從新從輕,許可原則程序終結前新法。
因此本題:
答案:D。
A:從新從優
(D)應以原審最後言詞辯論終結時之事實及法律狀態予以判斷
| 行政法院裁判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