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依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解釋意旨,集會自由與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同屬下列何者之範疇?
(A)表演自由
(B)表現自由
(C)人身自由
(D)行為自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0), B(713), C(63), D(129), E(0) #3151029
統計: A(30), B(713), C(63), D(129), E(0) #3151029
詳解 (共 5 筆)
#7483452
這題答案是 (B)表現自由。
一、依據:司法院釋字第445號
本題考的是集會自由的憲法定位。
《中華民國憲法》第14條規定:
人民有集會及結社之自由。
而《憲法》第11條則保障: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司法院釋字第445號解釋指出,集會自由與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同屬「表現自由」之範疇。
因此答案為:
(B)表現自由
二、為什麼是「表現自由」?
「表現自由」是一個較上位的概念,核心在於:
人民透過各種方式表達思想、意見、資訊或政治主張的自由。
因此不只包括「說話」,也包括其他表達方式。
可以整理成:
表現自由
├─ 言論自由
├─ 講學自由
├─ 著作自由
├─ 出版自由
└─ 集會自由
所以釋字445號將這些自由視為具有共同性質的表現自由。
三、逐項判斷
| 選項 | 判斷 | 說明 |
|---|---|---|
| A 表演自由 | ❌ | 並非本題釋字445號所指的概括分類 |
| B 表現自由 | ✅ | 集會自由與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同屬表現自由範疇 |
| C 人身自由 | ❌ | 人身自由主要涉及憲法第8條,例如逮捕、拘禁等 |
| D 行為自由 | ❌ | 「行為自由」概念較廣,但不是釋字445號對這些自由的定位 |
四、釋字445號另一個超重要考點
這號解釋除了「表現自由」之外,還非常常考:
⭐ 集會自由屬於表現自由,具有高度憲法保障
因此對集會自由的限制,尤其是涉及:
-
集會時間
-
集會地點
-
集會方式
-
是否需要許可
必須受到憲法嚴格的規範。
大法官並區分集會自由的不同限制,判斷國家限制是否具有正當目的,以及是否符合比例原則。
五、國考速記
你可以直接背這一組:
憲法第11條 → 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
憲法第14條 → 集會、結社自由
釋字445 → 集會自由+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 → 表現自由
⚠️ 特別注意
集會自由 = 表現自由
但:
結社自由 ≠ 本題釋字445號所列的表現自由範圍
這是考試很容易混淆的地方。
✅ 最終答案:B 表現自由
0
0